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,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。30年来,昌乐县人民检察院从恢复重建到规范发展,历经几代检察人的团结拼搏、无私奉献,创出了12次受高检院表彰、3次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的佳绩,走上了一条科学发展的检察之路。 服务大局 以昌乐发展定位检察工作 服务大局,是近年来县检察院对检察工作的自觉定位。检察长李学军曾在不同场合对此作出明确阐释:“检察机关要把依法履行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,查办预防职务犯罪,要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;打击刑事犯罪,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和谐;加强诉讼监督,要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提高执法公信力。” 去年初,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们发现,在县城部分靠近学校的网吧,频频发生抢劫案,作案的全部是十几岁的孩子,有的还是在校生。看着年轻的孩子一个个走上犯罪的道路,检察官们再也坐不住了:“我们不能只管办案,坐视孩子们走上歪路!” 针对青少年“网吧犯罪”的专项预防活动迅速在县检察院启动了。他们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,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,发放法制宣传单普及法律知识,向公安、工商、文化等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,联合开展了综合治理。经过一年多的努力,专项预防活动已经取得良好效果,发案数大幅下降。 近两年,昌乐重点工程建设繁多,为了确保工程优良、干部优秀,县检察院在重点工程中全面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。在恒安街绿化工程、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、寿阳山旅游开发工程、利民街亮化工程等6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、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中,处处都有检察官们的身影,他们深入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,在工程建设和干部之间建起了一堵“廉洁墙”,有力地防止了“工程上马,干部下马”现象的发生。 关注民生 以人民利益作为工作指南 家住烟台市80多岁的马老太太,是昌乐某破产企业的遗属,按照国家的政策,企业破产后,职工遗属可以领到一定数额的补助款,且近几年补助款的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,但这几年马老太太却一分钱也没收到。老人不知道,以她的名义申请的钱被“蛀虫”侵吞了。某破产企业留守处的负责人伙同两名工作人员肆意冒领、侵吞下岗职工的生活补助、遗属补助等款物达10多万元,这些钱涉及到300多下岗职工和遗属的切身利益。幸运的是,这三只企业“蛀虫”及时被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“啄”了出来,与此同时,针对全县13个类似企业的普查全面展开了,下岗职工的利益得到了保障。 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。近年来,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、上学贵、看病难、看病贵等问题,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,查办涉及教育、医疗等事关民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18人;依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11人;查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、挪用公款、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22人;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12人…… 创新理念 以社会和谐作为根本目标 这是两起十分类似的邻里纠纷案:都是因生活琐事引发,都对被害人造成了轻伤害。两起案件在县检察院的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: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提起公诉,另一起案件却被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。 检察官如此办案的依据是两份品行调查结果。李某的品行调查结果显示,李某日常品行恶劣,惹事生非,是村里有名的“刺儿头”;另一位犯罪嫌疑人的邻居反映,嫌疑人日常表现不错,因口角与邻里偶起纷争。不同的品行调查结果导致案件的不同处理。 开展案前品行调查,案中心理疏导,案后跟踪帮教,这是县检察院一条龙式的“和谐司法方式”。受理案件后,首先开展犯罪嫌疑人日常品行调查,作为采取轻重有别分别处理的参考依据;重视案中心理辅导,及时帮助犯罪嫌疑人解决思想情绪和心理健康问题,帮助重塑健康的社会人格;坚持案后跟踪帮教,促使犯罪者改过自新,重归社会。 近年来,县检察院还推行了大说理制度,在立案、批捕、起诉等各个环节都推行说理制度,侦查监督科推行了不批捕案件明理析疑制度,控告申诉检察科推行了“三说三释”工作制度等。推行释法说理活动以来,县检察院受理的初访息诉率提高到90%以上,通过释法说理机制解决复杂重大信访案件取得了显著效果。 |